搜索
详情
日前,尖峰药业公司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。
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选,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,目的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、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国知识产权领军企业,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。尖峰药业自2013年导入GB-T29490-2013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以来,先后于2013年被评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,2014年“尖峰”商标取得浙江省著名商标,2015年编制实施第一版《知识产权手册》,2016年通过GB-T29490-2013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第三方认证,“尖峰”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在此次国家知识被优势企业的申报评选中,浙江省有52家企业获此殊荣,数量位居全国第二;尖峰药业在金华参评企业中得分名列榜首。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上一个:
尖峰药业获市红十字人道促进奖先进集体
下一个:
药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首次监督审核
上一个:
尖峰药业获市红十字人道促进奖先进集体
下一个:
药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首次监督审核
版权所有@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(浙)-非经营性-2018-0056 浙ICP备12028153号-1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金华